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省学位委员会评议,我院被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十六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通讯员: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