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使辅导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概念,12月12日,学生处组织全体辅导员在第一教学楼中501教室进行了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测试。活动由学生处处长张猛主持并担任主考官,副院长李厚艳出席了本次活动。
此次活动是本学期继《演讲与口才》、《公关与沟通》、《中国哲学史》理论测试之后的又一场重要的理论学习活动。本次活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展开学习,各辅导员积极参与其中,并纷纷表示此次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探讨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本次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提升了辅导员自身法律素养,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日后的工作方向,为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通讯员:冯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