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15年学生违纪处分撤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帮助受处分学生改正错误,引导其积极上进,营造全校良好的学风、校风,管理系自11月3日起,陆续开展违纪学生处分撤销工作。
此次违纪学生处分撤销工作,管理系严格按照各年级学生手册《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违纪学生跟踪教育及销减处分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应条款,组织符合撤销处分条件的学生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违纪学生处分奖励积分登记表》,并认真核查学生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撤销处分同时也是一种教育,着重考察学生违纪后的表现、思想动态,包括学习状态、纪律性、活动参与情况等。旨在给违纪处分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在这个申请撤销处分的过程中,学生会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能达到制度规定的条件,一方面使自己能顺利撤销违纪处分,另一方面提升自我,用实际行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合格优秀的大学生,达到自我教育的效果。
此次处分撤销工作的进行,有效地掌握了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学生的自我要求、自我教育,辅导员能更好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完善了“教育、引导、奖励、惩戒相结合”的学生管理体系。(通讯员:官文越、吕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