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于磊鑫带领环境系全体教师共同学习《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试实施细则涵盖组织与管理、考试命题、期末及补考考试、重修考试、监考主考巡考、试卷评阅与成绩记载、归档等共九章工作内容,明确规定了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环境系主任助理张芸栗指出,考试实施细则为学校的考试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极大地促进了考试工作的有序开展,对环境系的考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张芸栗带领环境系全体教师对每条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不仅增加了教师们对实施细则内容的理解,也针对细则中的个别条款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