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有关安排,经研究决定,端午节假期安排如下: 一、6月2日(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假日,全校师生放假; 二、5月31日(星期六)、6月1日(星期日)正常休息;6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