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校党委顺利完成2015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2015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5]44号),我校党委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经过预报名、党支部审查、学校党委审核等过程,对报名的15名学生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学校党委积极配合辽宁省委组织部的考察组对三名考察人选完成了进一步的考察工作,最终我校有一名学生成为2015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建议人选。(通讯员:阚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