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91号)文件精神,经我校推荐、辽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我校土木工程系副主任傅柏权副教授获得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称号。
傅柏权自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勤于钻研,在完成好教学工作的同时一直致力于专业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获得该荣誉称号,既是对傅柏权科研工作的肯定,更会激发我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加快我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讯员:何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