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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完成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02 00:00:00 | 点击: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转型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于本学期启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7月18日,随着《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制定2016级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文件的正式出台,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全面启动。校长王军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全程参与。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人才培养符合市场需求,以实践教学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特色,加大了基础课改革力度。教务处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广泛调研,深入考察,引入行业企业标准。教务处要求各系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与建议。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按照专业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培养目标,制定合理的课程体系。
    二是多次会议,共同论证,保证方案科学可行。9月26-30日,教务处分别组织了我校7个系24个本科专业的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各个专业的负责人分别就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毕业设计环节等方面,对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详细的汇报,同时也提出了各专业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思路和实施步骤。
    三是基础改革,强化实践,着力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务处于10月、11月分别召开了二次教学专题会议和二次基础课改革专题会议,二次中职升本、专升本、专科的人才培养专题会议,深入研究了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基础课程改革。在课程设置上,不仅加大实践课程比例,而且创新实践课程内容和形式设计,加大基础课改革力度,更好的体现基础课为专业课服务的原则,积极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四是同行交流,沟通学习,广泛开展兄弟院校调研。学校分别在10月19日、11月2日组织两次校外调研,深入了解了相关院校的人才培养情况,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五是审慎统筹、细致填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步成型。教务处根据各系反馈和沟通、结合校外调研情况,于11月4日,提出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修订意见,要求各系部按照指导性意见,结合各系实际情况,对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教务处分别于8月、11月、12月三次针对上交的人才培养方案存在问题予以反馈。
    在领导和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校于12月初完成了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准确把握人才培养目标,深度思考人才培养规格,重构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前瞻性,为学校转型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