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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签署校会合作仪式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3-23 00:00:00 | 点击:
    3月21日下午,学校与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在学校第二教学楼309会议室隆重举行“校会”合作签署仪式。校长王军、副校长李海燕,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阳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毛兵,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秘书长顾南宁出席了仪式。学校党政办、科研处、建筑与规划系相关负责人,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部分会员及学校师生代表参加了仪式。仪式由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罗云天主持。
    会上,学校建筑与规划系常务副主任、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吉燕宁介绍了学会的基本情况以及“校会”合作已开展的教科研项目情况。
    王军校长代表学校对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来宾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他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内需释放等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休闲、旅游经济的崛起,给历史建筑保护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活力。研究和做好城市历史建筑与文化发展,对推动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对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落户学校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通过“校会”合作,可以有效发挥学会知名专家、学者和教授的作用,将行业领域最先进的作品、最前沿的技术和最科学的理念领进校园,对提升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提高学生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搭建了协同创新平台。
    毛兵院长表示,本次“校会”合作,重点是搭建学会与高校合作平台,结合学校智力和空间资源,发挥学会组织社会活动与实践的优势,促进省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增强高校教学实践的可应用性。顾南宁秘书长代表学会对成功签署“校会”合作表示祝贺。他表示“校会”合作一定会共同促进、互惠互利、协同发展。
    此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对于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革新起到积极作用。学校将借助“校会”合作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助推学校构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会后,学校领导与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领导共同为学会落户学校举行了揭牌仪式,为学会委员、画家杨子江个人画展举行了揭幕仪式。
 
图片1:校长王军与辽宁历史建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阳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毛兵
共同签署《校会合作协议》
 
图片2:副校长李海燕与辽宁省土木学会秘书长顾南宁共同为历史建筑学会揭牌
 
图片3:校长王军与学会委员、画家杨子江为画展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