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4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 集体三等功
2015-02-17 00:00
    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在保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荣获了沈阳市2014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2014年,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在保卫处工作人员的严格执行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此次评选过程中,沈阳市公安局对我校保卫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我校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4年,我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了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我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将与全校师生做好配合工作,继续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保卫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