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聚焦民主集中制原则
2013-10-29 00:00

    近日,党委书记李海燕主持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成员李海燕、傅庭林、杨化仁、张向东、张海玲、李雪艳、李厚艳、陈麒汀参加了学习。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了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第二十一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围绕“如何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学校建设管理方面的作用,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途径构建交流平台,集思广益促进学校工作的深化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傅庭林、李海燕、杨化仁、张向东作为中心发言人进行了发言。
    发言中,副院长张向东回顾了学校党组织的发展历程,指出学校近几年在党建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对于在今后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作用,他认为,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委的地位和作用,并将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到系部领导班子,调动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通过政治学习、培训等活动提升干部的水平,进一步拓宽师生参与各项学校工作的平台,以院长邮箱、试用期转正汇报会等形式让学校领导了解基层,关注基层。继续在全校深化廉政教育,在提升干部队伍的行政水平基础上,强化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能力。
    院长傅庭林在发言中就学习赵乐际《在第二十一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文件精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讲话中指出“建设善于办学理校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着力落实民主集中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既是我党一个基本的工作原则,也是保证领导决策民主,决策正确的重要制度,保证领导班子团结的一个重要保证。当前在一些高校出现的领导不团结的现象,其根源就是对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得不好。他通过列举国内高校的事例和学校近年来的工作,阐述施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促进高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他在发言中指出,尽管民办高校的领导体制与公办院校存在着差异,但依然要发挥党委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各级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彼此尊重,求同存异,化异趋同,各负其职,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研究高校建设和发展的趋势,立足学校实际,促进学校更大的发展。
    学习中,副院长杨化仁也就讨论内容进行了发言。他认为近年来学校党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样的成绩离不开上级党委的帮助和支持,也是因为学校始终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几年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观念上有了很大的改变,逐渐明确了民办高校建设和发展的思路,在教学工作、管理工作等诸多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确定了符合学校特色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他还在发言中谈到,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要在思想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还应该明确责任分担,明细工作职责,更好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党委书记李海燕在发言中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在中国历经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基本完成“合法”和“规范”发展阶段,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普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她说,我校成功升格为民办省属本科高校后,适时提出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高水平高校,在这个关键时期,来学习和研究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非常必要的。近年来,学校严格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监督保障作用,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今年学校提出加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熟悉、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基本程序,掌握基本方法,认识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表明学校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工作上已经逐渐向系部领导班子渗透,这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李海燕书记在发言中强调,全校各级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全面和深入把握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的内涵;各级单位的“一把手”要充分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作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把握集体领导规则,既要坚持集体领导,也要明确分工负责,灵活处理问题;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原则提供自上而下的重要保障。
    贯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领导干部在长期的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从工作作风、工作习惯、工作态度等方面,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通过本次学习可以了解到,学校正逐步从各级领导班子源头抓起,从提高民主决策议事质量入手,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激发学校发展的活力。(通讯员:尹建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