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积极落实徐院长讲话精神,加强制度建设
2011-11-03 00:00

    为进一步学习和落实徐占斌院长在10月26日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讲话精神,计划财务处于今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
    学习中,计划财务处围绕“规范化工程建设”这一主题,结合处内工作实际展开了热烈讨论。会上本着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和完善财务报销程序和手续,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财务报销业务等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财务报销规定》的讨论稿。《规定》对学院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奖助学金的发放、各部门预算公用支出、购置、维修费报销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规范学院财务管理,为全院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计划财务处作为学院重要的服务部门,认真贯彻学院有关要求,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为学院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计划财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