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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次数:2554        返回列表
 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 具体时间:

      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在节假日前认真做好疫情及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2.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防疫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