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辅导员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公告
2022-08-20 09:37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学校是面向建筑、信息、装备制造、管理、艺术、经济等领域的全日制本科高校,设有9院3部,形成工、管、艺术、文学、经济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在校生13000余名。
    学校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无机非金属、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程造价、互联网金融共32个本科专业。
    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OBE、CDIO、工程认证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与1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办学,建立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名列省内院校前列,连续6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党委荣获“沈阳市先进党组织”和“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先进党委”称号;学校多名教师获得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市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学校学生每年荣获国家、省、市以上各类奖项200余项。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
    (一)辅导员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
    2.中共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4.需入驻男生宿舍;
    5.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与我校开设专业相近或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建筑类专业优先。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师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
    2.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心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具有中级职称者优先,博士研究生优先。
    三、薪酬与福利
    1.享受五险一金。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4.报销采暖费。
    5.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早、午餐。
    四、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通过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hengjianfdy@163.com(邮件主题均为:姓名-应聘岗位,各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到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级、各类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报名表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通知。
    3.笔试考核。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健康体检。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 www.syuc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4-31679810
    注:
    1.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聘报名表.doc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