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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社团品牌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3050        返回列表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社团活力,培育学生社团品牌,彰显学生社团建设成果,凸显我校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和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2023学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社团品牌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社团品牌活动项目

文化艺术类、科技创新类、公益服务类、公共体育类等

(二)社团品牌成果项目

文化艺术展演成果、互联网创作成果、学术科技成果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月25日

2.申报对象: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注册在案的所有学生社团。

3.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分工明确,人数不少于10人。

(2)项目主题突出且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辐射性、示范性、交互性特点。

(3)项目具有创新力、品牌影响力、可持续发展力,在充分体现我校社团特点的基础上,有助于推进我校社团管理发展模式创新。

4.申报方式:
       各位社团指导老师,有想报名品牌社团的,请大家10月21日前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社团品牌项目申请表》(附件一)《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社团品牌项目申报书》(附件二)(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后)交到学勤楼317陈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2389643@qq.com(邮件命名格式:社团名字+指导教师)。
        本次品牌项目有半年的建设期,拟于2022年12月开展中期答辩,2023年4月开展结项答辩。项目结项需于2023年3月底前在学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送1篇社团品牌项目推送,推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项目介绍、开展情况及项目成效等。

5.评选方式与奖励方式

      初赛:材料评审,由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组织评审团进行材料评审。

      复赛:现场答辩,由学校团委邀请专业评委进行答辩评审。

      奖励:本次立项项目将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每个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经费支持。品牌项目申报情况将纳入社团评优评先指标体系。

三、经费使用

1.社团品牌立项遵循预决算审批、凭票报账制度,原则上报账金额不得超过预算经费。

2.各社团应秉承真实、合理、精确的原则上报经费预算。

3.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有权对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各团队经费使用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核后,凭正规票据进行报账。

4.项目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经费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

5.报账周期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