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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周鹰男同学限期返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次数:2410        返回列表
  周鹰男,男,辽宁省葫芦岛市人,设计与艺术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020级1班学生。
  周鹰男同学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来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辅导员先后多次与该生及其家长联系,该生及家长拒不来校办理休、退学材料。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纪律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要求周鹰男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取得联系,10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19015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