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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浏览次数:6150        返回列表


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春季学期测试学生范围
2016级建筑学专业、2016级城乡规划专业、
2017级(本科)、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学生
   二、测试时间
5月15日至5月30日(十一、十二、十三教学周周末):测试2016级建筑学专业、2016级城乡规划专业、2017级(本科)、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在校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为规范体质测试管理,如果学生由于伤病或事假等原因导致不能准时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需提供(院)系或辅导员开具的假条或相关证明材料(假条和证明材料需上交备案),由本人或同学到测试现场办理缓测(800/1000项目到赵雷老师,其他项到姚姝老师处办理),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不能继续测试的可现场直接办理剩余未测试项目缓测;由于生病或其他健康问题导致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要求的(一般的扭伤、拉伤等可康复的病症请办理缓测),需填写体质测试免测申请表(附件4),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诊断中写明不适合运动期限)复印件,于5月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连同单位免测学生汇总表(附件5)统一上报到体育教研部,纸质版材料需单位盖章。上交地点:第一教学楼111体育教研部办公室,单位免测学生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7810924@qq.com。联系人:赵雷,联系电话:31919061,18940289979;
   2.申请通过体质测试免测的学生体育课将统一更改为体育保健课(32学时);
   3.请参加测试的学生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按照测试安排准时到达测试地点,由班长或体委带领做好准备活动,进行测试;
   4.由于本次测试使用专业测试仪器,参加测试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校园卡(原件)等有效证件并在手机中下载“二维码生成器APP”制作二维码扫码测试(附件6),如所有证件丢失,可进入“学信网”下载学籍证明打印并加盖所在院系印章作为身份证明(印章加盖照片处),服从测试人员的点名检查,没有携带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测试;
   5.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校做严肃处理;
   6.要求学生测试前注意休息和饮食,以保持体力的积蓄,严禁熬夜,不得空腹参加测试,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及时与测试教师沟通;
   7.对第一次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补测。对于旷测学生(即一项或一项以上未经批准不参加测试者)一律不予补测,视为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
   8.如遇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不能进行体质测试,将另行通知体质测试时间。
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学生个人素质体现的一项重要依据收录到学生档案(包括办理免测的免测材料),同时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无法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因此,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并明确具体要求,保证本次体质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_1.2021年春季学期2017级+2016级体测具体安排.xls
 
                2.2021年春季学期2018级体测具体安排.xls
 
                3.2021年春季学期2019级体测具体安排.xls
 
                4.免测申请表.doc
 
                5.免测汇总表.xlsx
 
                6.二维码使用方法.docx

教务处、体育教研部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