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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评估期间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2719        返回列表
 关于预评估期间校交通管理的通知

 

3月18日为学校预评估专家入校时间,为切实保障评估专家入校期间校内交通环境和秩序,也为正式专家入校打好基础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

(一)教职工车辆入校后,按章行驶,按位按序停放到指定停车场(预评估期间各教学楼前非停车区域、食堂广场、鲁班楼南缓坡小路、各大门周边等禁停区域禁止停放一切车辆),违停车辆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入校资格。早、午就餐时间教职工一律步行至教工食堂就餐。为缓解校内泊车位压力,提倡教职工尽量乘坐班车或顺路拼车的方式到校上下班。

(二)维修、电工、绿化、外保洁人员因工作需要以外,其他教职工禁止在校内骑行非机动车辆。经批准使用的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非机动车辆停车场,违者暂扣车辆,并通报批评。

二、学生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

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入校(包含两轮电动、电动滑板等),如有违反暂扣车辆,并移交学生工作部处理。

三、商服业主及从业人员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

(一)商服业主、从业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校。车辆需自行合理有序停放到一号门外、五号门外。如有违反或不服从管理者,从重处理。

(二)所有商服业主及从业人员摩托车辆一律禁止入校(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

四、送货、快递车辆管理

送货、快递等车辆根据学生流量分段入校,按章行驶,及时卸货,及时离校,违者从重处理。

五、施工人员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

原则上预评专家入校期间暂不施工,如有紧急情况需施工人员车辆入校,需按章行驶,按位有序泊车。本着谁用车谁管理的原则,如有违反直接取消车辆入校资格,并按规定从重处理。施工人员非机动车禁止入校。

六、来访人员车辆管理

来访人员车辆经由被访部门领导同意后,需履行门卫各项登记制度。入校后,由被访部门人员告知车辆务必按位按序停放到指定停车场。

七、其他车辆

如有110、120、119、燃气抢修等车辆入校,由门卫人员指引到现场,并安排上述入校车辆合理停放。

八、特殊说明

预评估期间,望湖楼北侧禁止停放车辆,预留车位仅供评估专家使用。如有违停车辆,车主不予挪车或联系不上车主的,保卫部门将通过交警部门挪车,挪车过程中产生费用或损伤,均由车主本人承担。暂扣期间,车辆发生丢失、破损,所有责任损失由车主本人承担。

九、此通知适用于预评估期间。

预评估是学校目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商服业主、从业人员以评估工作为重,积极配合,如有不便之处,望大家理解。

 

 

保卫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