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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 “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2616        返回列表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9号、辽教办电[2020]64号)及学校安全工作需要,现就全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学校全体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全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今年的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0年6月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同时开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活动
      1、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各单位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
      3、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多样化技能学习。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专项活动

      1、各单位要组织人力对本单位所属地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抓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消防、校车、教学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学校周边为重点,结合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设施等部位,电梯、锅炉、水泵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全面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保卫处负责监督督查工作,确保横到底、纵到边,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建立起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迅速开展覆盖全校的隐患排查活动及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一是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部门要切实配合保卫处对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相关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保卫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护,严格落实消防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特别是对电线电路等基础设施老化情况进行重点排查,保卫处建立义务消防队,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二是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实验室,认真组织摸排清查,全面彻底摸清本单位、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别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危险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落实安全防火器材及物资的配备。
      3、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重大风险源档案并落实管理措施。

      (三)加强季节性伤害的的防范和应急准备
      1 “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当前严峻的形势,认真做好防范学生溺水、防汛防台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防范工作,确保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2、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防汛防台形势和工作要求,做好隐患排查,及时对学校雨水管网进行一次疏通,确保学校泄洪通道畅通,同时开展防汛防台的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应急避灾能力。

      3、各单位要进一步检查落实相关防疫物资的配备及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可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安全知识竞赛等,不断争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咨询日”活动,
      2、保卫处于宣传咨询日依据当前形势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咨询活动,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积极营造校园浓厚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 五 )开设安全云课堂加强事故警示教育
     各单位可充分发挥网络作用,通过QQ群、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站及时推送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事故安全分析等内容,通过师生和积极参与,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宣传效果,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党政领导作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各单位于6月25日前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及相关活动视频、照片资料(电子版)报送保卫处。

      联系人:金有东
      联系电话:18240070099
      电子邮箱:xqbwcbgs@163.com
      附件:保卫处致在校大学生的一封信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