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成立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
2015-04-16 00:00

    4月13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组织成立“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式启动我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我省“学校、专业、课程”三个层次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省教育厅将于2018年年底前对省内31所地方本科高校开展审核评估。

    为结合辽宁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专门成立了以沈阳化工大学校长李志义教授为主任委员的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将围绕审核评估开展一系列研究,为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审核评估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实际和发展需要,协助省教育厅制订我省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等,同时开发相应的数据采集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教育管理现代化,我省的审核评估工作将主要采取专家组不进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评价方式,继续探索基于诚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专家组织负责“管办评”分离的组织机制,着力引导高校树立质量主体意识,建设质量文化,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来源:辽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