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声明
2018-03-01 00:00
    近日,学校发现有不明机构和人士以我校名义通过互联网、短信或其他方式传播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录用通知等。此行为严重影响并扰乱我校招聘秩序,损害广大应聘者合法权益。为保证应聘者的合法权益和我校的社会声誉,使应聘者能够准确甄别招聘信息真伪,我校再次正式声明:
    凡未经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批准发布招聘信息均为虚假招聘信息。我校招聘需求发布统一窗口为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收取简历形式仅为学校公共招聘邮箱;通知形式仅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请广大应聘者不要相信其他招聘渠道,以防上当受骗。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