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4-03-24 00:00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及有关工作安排。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