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召开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研讨会
2011-10-14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德才兼备的学生担任干部,发挥环境系学生干部感染人、凝聚人、团结人,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市政与环境工程系于10月11日在B217召开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研讨会,环境系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讨论制订《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条例(试行)》,围绕环境系学生干部选拔原则、选拔程序、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和培养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辅导员李丹就学生干部选拔程序的笔试部分提出修改建议;辅导员张丽就学生干部考核积分中扣分标准提出修改建议,提出增加加分标准以选拔优秀干部;系主任助理胡伟就学生干部培养提出要求,他指出在实际工作中,要在维持班级纪律、处理突发事件、主持主题班会和集体活动等方面结合环境系实际情况对班干部进行培训,着重提高他们实际工作的能力。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热烈讨论,环境系制订了学生干部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并最终完成了《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条例(试行)》的制定。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系学生工作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条例(试行)》的制定,将使学生干部考核更具合理性、可操作性,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系学生干部队伍,增进环境系学生干部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的模范带头作用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为环境系学生日常管理和营造良好学风奠定基础。(通讯员: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