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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农商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2428        返回列表

各基层团委: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表彰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校团委决定联合农商银行开展2020年“农商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全校在籍在校贫困学生均可参评  
二、评奖名额及额度
      本次评选名额为10名(详见附件1),奖励金额每人1000元。
三、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4.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5.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农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院(系)审查。各院(系)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分配指标提出推荐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3.学校审核。校团委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材料要求
      1.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农商励志奖学金”申报表》,经各基层团委审核后,报至校团委;
      2.奖学金、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留学生院楼2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4.请于11月29日前上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农商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各院(系)要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和参与农商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红阳
联系电话:024-31679847
电子邮箱:syucutw@163.com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农商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农商励志奖学金”申报表